必須指明兒童行為改變的方向

必須指明兒童行為改變的方向

必須指明兒童行為改變的方向


  孩子會產(chǎn)生一些不良行為。如:有時表現(xiàn)得很自私,不讓別的小朋友玩他的玩具;有時很任性,非要別人的東西不可;有時甚至會打人。這些行為不可姑息遷就,否則容易使兒童形成不良的行為習慣。但是簡單粗暴的責罵、體罰等強制手段難以達到預期目的,因為兒童的良好行為需要通過不斷訓練,反復實踐,才能逐漸形成。為幫助兒童改變不良行為習慣,父母和教師必須為他們指明改變的方向。

  其實兒童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有了良好行為的傾向,因此父母要統(tǒng)一立場,向兒童表明“爸爸、媽媽不喜歡你這樣做”的鮮明觀點。因為兒童對父母有著強烈的依賴感,父母又是兒童心目中的絕對權(quán)威。在一般情況下,兒童會產(chǎn)生不得不改變自己行為的傾向,以確保父母對自己的愛。但接下來為兒童指明“爸爸、媽媽希望你怎樣做”是至關(guān)重要的一步,不然兒童只能猜測父母的態(tài)度,并根據(jù)猜測的結(jié)果來改變自己的行為,這常常會使兒童不得要領,或者弄錯方向。(王啟成)

  采編自:學前教育



(責任編輯:暖暖的陽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