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19個月的孩子,父母盡可能要避免懲罰――陸為之回

對于19個月的孩子,父母盡可能要避免懲罰――陸為之回

對于19個月的孩子,父母盡可能要避免懲罰――陸為之回


時間:2003年12月17日 16:47―16:53
  提問:guest
  回答:陸為之(中易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長,兒童心理專家)

  guest:孩子做錯事,該怎么懲罰?[16:47:04]

  陸為之:孩子多大?[16:47:31]

  guest:19個月。[16:47:41]

  陸為之:一般對這么小的孩子盡可能避免懲罰,只是告訴他應(yīng)該怎么做。[16:48:20]

  guest:可他就是不聽,非得發(fā)火,或者打手之類的懲罰。[16:49:26]

  陸為之:你認為他是理解了有意不聽,還是他沒有搞明白?[16:50:09]

  guest:有意不聽。比如他喜歡玩水、玩電插頭,告訴他那是不能玩的他就是不聽。[16:51:28]

  陸為之:象電插頭這樣有危險的,要保護起來。玩水就比較復(fù)雜,應(yīng)該允許孩子在一定的時間內(nèi)和一定的地點玩他喜歡的沙、土、水等,這是有益的。如果一味限制,孩子自然是要反抗的,而且錯在父母,不在孩子。[16:53:23]



(責(zé)任編輯:暖暖的陽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