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懲罰教育的思考

關于懲罰教育的思考

關于懲罰教育的思考

  教師以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為快事,而在江蘇淮安徐向洋教育訓練工作室,卻集中了120多名被父母送來的令各地學校頭疼的"差生"實行"擇差教育"。7年后,這所"學生病醫(yī)院"已有400多名"差生"在這里重新獲得了自信,發(fā)掘了潛能,轉化為"會生活、會做人、會學習"的優(yōu)秀學生。徐向洋談及成功經驗時說,教育應該是賞識教育、成功教育、生命教育、挫折教育、懲罰教育等多種教育手段的靈活運用。

  在徐向洋教育訓練工作室,曾經有一個懶散的孩子襪子沒有及時洗,管帶老師就找來一盆襪子,盯著他反復洗了一個小時。從此,這個宿舍的臭襪子味沒有了,該學生后來還成了衛(wèi)生標兵;一個女生初來乍到,這也不吃,那也不吃,菜有一點辣就大發(fā)脾氣,食堂就連續(xù)一個星期在所有菜中都放了點辣椒,終于改掉了她挑食、任性的壞毛??;晚上熄燈后,有幾個學生還喋喋不休,影響他人休息,夜半時分,一聲緊急集合哨把學生集合起來,眾目睽睽之下,說話者被要求圍著操場跑幾圈,結果再沒有人敢開"臥談"會了。

  隨著素質教育觀念的不斷深入,尊重學生人格和個性差異,表揚和激勵學生,成為教育者的共識的同時,然而,懲罰這種教育方法,有被誤解利弱化的傾向?,F在一提批評和懲罰就像是對學生身心的傷害,以至于在教育中出現了一些問題,我們的教師也不敢批評學生了。

  不敢使用懲罰的方式,一味寬容,這并不說明每個為人師者都會自覺地與懲罰教育劃清界限,徹底摒棄它,相反,懲罰教育正以一種背離其原有科學性的形式,時常出現于一些教師教育過程中,超出其合理的使用范圍,損害學生的合法利益。有的教師不讓學生上課,隨意將犯錯誤的學生趕出課堂,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;對學生體罰,變相體罰,摧殘學生的身心健康,嚴重的出現過在學生臉上刻字,逼迫學生吞吃蒼蠅的不法行為。這是對懲罰的誤解,我們不允許這種情況的出現,但實際上出現的這種情況,并不是廢除懲罰的理由,恰恰相反,需要我們正確地對待懲罰,為懲罰進行合理的定位。

  心理學認為:一定程度的緊張、焦慮和畏懼是人內驅力的一個源泉,而內驅力是人們行為的一種動力,不可或缺。有人認為,懲罰教育即體罰教育,是恨"體罰"而及"懲罰"所致,其實懲罰與體罰二者有本質不同:

  懲罰,實行的基礎是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及班規(guī)班紀,是學生、教師、學校三者共同的約定。而體罰則是教育者個人情緒化的行為,罰無所依。體罰是有損人體健康的直接或間接的方法,是一種人身攻擊,是一種野蠻落后,極不道德的解決方式,有背人性。體罰是一種違規(guī)行為,應予禁止。因此說,懲罰是一種合理的教育方法,懲罰教育不包括體罰。懲罰教育是根源于制度的遵章辦事,是合情合理的"法治"。體罰則是教師所做出的違反教育法規(guī)的個人主觀行為,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"人治"。

  我們認為正確的懲罰,不是為了"治"學生,而是為了幫助學生認識錯誤、改正錯誤,樹立一種責任感、一種自信、一種健康的心理。懲罰教 育以尊重和關愛為基礎,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,尊重學生人格,尊重學生個性差異,尊重學生情感;懲罰不是諷刺挖苦,不是體罰,不以侮辱學生人格,傷害學生為目的,而是通過有效的教育手段促使學生汲取教訓,更好的健康成長。懲罰的方式、手段、力度應該經過學生討論通過,教師只能依規(guī)則實施處罰。這樣,處罰規(guī)定實際上就變成了一種契約。遵守契約規(guī)定就是兌現自己的諾言,違約則意味著未守信用。因此,對這種懲罰,"違約"的學生比較容易接受。

  懲罰所取得的結果是有過失的自然后果,而非強迫學生接受的懲罰。這種懲罰有利于學生自我意識的良性發(fā)展,有助于學生對自己錯誤的正確認識,減少本能的抵抗情緒,還有助于增強學生為自己過失而負責任的意識和社會責任感。

  (作者系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研究生 陳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