沖突與行為

沖突與行為

沖突與行為


  沖突是一種心理困境,由于個人同時懷有兩個動機而無法通過行動獲得滿足所致。沖突有雙趨沖突(兩個目標都想實現(xiàn),可現(xiàn)實條件又要求個體必須舍棄其中之一,如“魚和熊掌不可兼得”)、雙避沖突(兩個目標對個體同時具有威脅性,希望同時避開,可現(xiàn)實只允許我們避開其中之一)、趨避沖突(同一個目標既有好處,又有壞處,個體既想去實現(xiàn),又怕帶來威脅脅)三大類?!?/P>

  個體如何解決沖突呢?一般遵循這樣的原則行動: 

  感性原則。這條原則傾向于內(nèi)在需要,即“為所欲為”。年齡越小,行動原則中“感性”的成分越明顯。小孩子想哭就哭,想笑就笑,得到一件好東西會歡天喜地,而想要的沒得到,就會生氣,會淚流滿面。也就是說,個體按“我想與我不想”處理沖突。 

  理性原則。這條原則傾向于外在制約性,即“為所當為”。被接受的、被允許的才做,否則就不做?!拔覒撆c我不應該”這些理性的成分將隨年齡而增長。成年人不是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的,例如本來非常傷心,可“男兒有淚不輕彈”,所以應該咬緊牙關(guān)做“硬漢子”。 

  合理化原則。我們的行為總是受到感性與理性原則的雙重制約。很多時候“想”與“應該”相矛盾,這時“感性”與“理性”往往折衷為“可以”或“不可以”。比如,某個學生不想做功課,但理性又告訴他應該做功課,合理解決沖突的做法往往是:可以先做一部分功課。成人對孩子的要求(理性)與孩子的愿望(感性)之間,通常也可由此達到并存?!?/P>


  轉(zhuǎn)載自《文匯報》



(責任編輯:暖暖的陽光)